法庭:涉虐院友 匡智兩職員守行為

【本報訊】匡智會轄下位於黃大仙東頭邨的滙豐銀行慈善基金匡智東頭宿舍,當中兩名女職員於去年二月被指強行替一名中度智障女院友餵食,令對方臉頰近嘴角位置留下瘀痕,社工發現後向宿舍匯報及報警。兩名職員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二人不認罪。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查看事主的傷勢照片後,認為「唔係傷得咁緊要」。最終控方撤控,改以守行為方式處理,二人獲准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兩年。

首被告楊麗芬(廿六歲)是案中宿舍的指導員,次被告黃玉蓮(四十六歲)則是宿舍保健員。兩人原被控在去年二月十日於匡智東頭宿舍內,襲擊五十三歲女事主陳碧瑤。練官了解事主傷勢後,主動問控方會否讓二人守行為了事,並稱:「咁樣嘅醫護人員好難搵架,事主唔聽話,餵佢食嘢係好易整損。」

官信「一心為病人好」

練官之後在判刑時指,理解醫護人員有時難下決定,但相信兩被告都是「一心為病人好」,認為控方撤控是極之合理;官並告誡二人若遇困難應向上司查詢。匡智會發言人回應指,尊重法庭裁決,又指已檢討及優化服務守則及完善監察流程。

案件編號:KTCC 113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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