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男職員為幫同一姓氏的女性友人,以親屬折扣購買優惠價機票,遂向公司訛稱二人是姐弟,並提交女方經修改的出生證明書,協助她以低價購得台灣和首爾機票,節省逾四千元。惟事件最終被揭發,二人惹上官非之餘,工作前途或受影響。二人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裁判官指二人行使假文件,屬有預謀犯案;而男被告更涉及違反誠信,故要收押至本月廿四日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女被告因要應付碩士試,准保釋至本月廿三日判刑。
男被告朱啟暉(廿七歲),事發後已向港航辭職,現於物流公司任職文員;女被告朱敏華(廿八歲),報稱財務分析員。二人被控在前年一月一日至四月廿四日期間,串謀欺詐香港航空有限公司。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單純為幫朋友才犯案,沒有得益,並願意賠償給港航。至於女被告在中六畢業後不斷自行進修,現於中文大學兼讀會計碩士,勢因本案而影響她申請專業資格。
辯方又透露,女被告於一三年認識男被告後,二人夥其他朋友到沖繩旅遊,男被告稱可提名她享受「朋友」優惠價;惟公司翌年改政策,員工只能提名一位朋友,因男被告已使用了該名額,因而轉向直系親屬名額打主意下,二人才愚蠢犯案。女被告購買優惠機票後已經感到不妥,沒有再買,並且願意賠償。
案情透露,香港航空規定未婚員工可提名八名直系親屬和一名朋友享受員工折扣機票,男被告前年一月向公司聲稱女被告是其胞姊,提名她享受直系親屬的優惠,並將他自己的出生證明書及修過改的女被告出生證明書之影像,上載到港航的電腦系統以作出申請,而該兩份出生證明書顯示二人父母的名稱相同。申請最終獲批,男被告在同年二月和四月,替女被告以兩折共一千零四十元,購得台灣和首爾的來回機票,共節省了四千一百六十元。事件經廉政公署介入調查後揭發。
案件編號:KCCC 91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