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重申「有案必查 查到必做」
張指,案中一名疑犯於剛過去的周五中午時分,在外港碼頭打算離境時被截停,之後按規定被帶返調查。相關人士與日前被羈押者屬同一人。他續指,在案件中,有權判給購置的人員於過程中繞開法例規定,從中賺取非法利潤。是次涉案公司有十間,包括顧問公司、清潔公司等,幾乎包攬了○四至一四年檢察院的所有工程及購置,達二千多項,大部分屬空殼公司。
張強調,案件不影響檢察院的司法權行使。他坦言,發生這種案件是不幸,望以此為戒。另外他指出,廉署獨立調查,過程不受其他命令影響,惟按規定必須通報行政長官,對方僅強調「依法辦事」;廉署查案「一視同仁,有案必查,查到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