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巴黎氣候峰會,自下而上的執行模式和「國家自主貢獻」的理念轉變,應該是最重要的創新。這其中涉及三個對應問題:第一,全球氣候變化治理自下而上的安排有甚麼好處?有哪些自下而上的安排選項?第二,「國家自主貢獻」安排的核心理念是甚麼?如何監督與落實,又如何確保自主貢獻能夠得到遵守?自主貢獻與共區原則的關係是甚麼?如何實現二者的共存或相互兼容?第三,中國在推動國家自主貢獻中扮演了甚麼角色?中國自身的努力對推動國家自主貢獻有何影響?
自主貢獻改變了過去的做事方式,從過去的被動模式轉變成各國主動地去執行。這當中則配備了資金和技術確保執行能力,並以行動和技術水平的相符合,作為執行程度的判定原則。另外還有透明化促進公開監督、大國間的合作為世界帶來示範作用。
過去的全球氣候談判以大國政治為主線,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對抗為核心。相關談判陣營,例如歐盟、傘形集團、七十七國集團加中國、小島嶼聯盟、石油輸出國組織等互相博弈。可是在本屆會議上,中國的地位和作用明顯改變,從過去的跟隨到今天的主導,解振華特使更是經常居中協調各國矛盾。習近平主席在大會開幕禮上闡述中國對全球治理的訴求和觀點,在談判過程和內容中也不斷得到體現。其中,中美和中法便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達成了聯合聲明。
毫無疑問,這次會議實現了全球對氣候治理的理念轉變,更開啟了中國更加積極參與全球治理的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