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洩試題案 四被告脫罪

【本報訊】旺角太子道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三名女老師,涉嫌夥同另一小學的女老師,用手機和電腦洩露協和入學叩門試的題目給親友,各被控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不誠實意圖,裁定她們無罪。不過,三名協和老師隨即申請訟費,則遭法庭拒絕,裁判官直指她們的行為是自招嫌疑。

四名被告依次是協和老師鄭嘉儀(卅八歲)、曾詠珊(卅五歲)和黃佩雯(四十一歲),以及在另一小學任教、曾的舊同學余玲菊(卅七歲)。黃被控於前年六月十三日不誠實地使用協和的電腦,餘下各人則被控在同日不誠實使用其智能電話。

官質疑有否提醒保密

裁判官裁決指,控方證人莊老師供稱叩門試簡報會進行期間,曾提醒老師要保密試題,但具體提醒多少次卻前後不一,故質疑莊有否提醒老師。此外,老師事前收到的備忘,以及簡報會中存放試題的文件夾上,均無提及需保密試題,裁判官因此認為未能證明各被告在案發一刻有不誠實意圖,裁定她們無罪。辯方隨即為首至第三被告申請訟費,指她們去年九月起已被停職,沒有收入,要求控方付訟費。裁判官指她們自招嫌疑,駁回申請。

次被告曾詠珊在庭外聲稱因她申請任副校長而被針對,事件令其母擔心而感愧疚,她希望盡快重返協和,認為學生才是最無辜。被問到是否覺得自己做錯,曾強調涉案文件並非試題,又指該些問題「低能」,她不會用來面試。第三被告黃佩雯則感謝裁判官彰顯公義,但她無做不誠實的事,故從未擔心。

案件編號:KCCC 29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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