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工傷男職員向郵政索賠

【本報訊】郵政署男職員聲稱於三年前工作期間,為一個大鐵籠包裹透明膠膜時背部受傷。他指郵政署疏忽及塞責,近日遂入稟高院向政府民事索償,但入稟狀未有寫明索償金錢。

原告梅靖瑋,被告是代表香港郵政的律政司司長。據入稟狀指,事發於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原告在尖東國際郵件中心地下工作時,被委派為一個大鐵籠包裹透明膠膜,期間導致其右邊背部受傷。原告指有關事故因郵政署疏忽,違反僱傭合約,以及塞責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所訂明的責任所致,因此政府有責任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PI 17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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