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出更:激辯車撞貓狗 議會翻「雲」覆「宇」

立法會尋日首次舉行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事宜小組委員會會議,多名議員批評《道路交通條例》中的動物定義只涵蓋馬、牛、羊及豬等動物,並不包括貓和狗。獲選為小組委員會主席嘅張宇人(Tommy)表達「另類」意見,認同司機撞向動物好過突然扭軚閃避,結果惹來泛民主派議員質疑。

同在美國學車 遇兩種教法

Tommy話,幾十年前喺美國學車,教車師傅叫佢千祈唔好避開啲動物,即使馬路上遇到鹿咁龐大嘅動物,撞過去好過扭軚閃避時越線造成更嚴重嘅車禍,實行兩害相權取其輕。Tommy話唔清楚國際就此有乜標準,更指自己未曾試過撞動物,但佢亦明白其他議員愛護動物心切,形容撞到動物係無人想發生嘅事。

不過,同樣在美國學車嘅黃碧雲就反駁,冇教車師傅教她撞向動物,反而要多留意路牌,注意有動物衝出而釀成意外。小組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前,黃碧雲已質問Tommy,他作為飲食界代表到底如何看待動物,會否將動物視為食物。Tommy聽完苦笑兼拒絕回答,反問寵物可以作為食物嗎?唔知黃碧雲點解連番狙擊Tommy呢?

卓妮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