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聲請漢涉姦鳳姐偷錢

斯里蘭卡男子兩年前在港提出酷刑聲請期間,涉嫌強姦一名鳳姐並偷去對方約一千元,鳳姐受辱後不顧當時下半身赤裸,伺機逃跑求救,左鄰右里則當場擒獲男子並報警。案件昨於高院開審,被告被控以強姦和偷竊兩罪,事件中有七至八年性工作經驗的女事主庭上作供,形容被告的下體時難以啟齒,思前想後決定以粗口「一條X」形容,一度考起法庭翻譯。最後庭上各人才「恍然大悟」,理解「一條X」原來是男性下體。

本案被告ANTHONIPILLAI Jeganathan(卅八歲),被控於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在油麻地彌敦道平安大樓一劏房單位內強姦女事主及偷去其九百四十元。現年四十多歲的女事主在屏風後作供,透露在內地出生,九十年代嫁予港男來港定居,現時與丈夫離異,並租用涉案單位賣淫。

扯髮捏頸強迫口交

事主於案發的凌晨在樓下,遇上一名黑皮膚嫖客,對方用廣東話開價三百元與她性交,雙方同意。惟她帶嫖客入單位後,對方不付肉金,她趕走對方時,嫖客更突然發難,用力扯她頭髮及捏她頸,事主坦言「驚畀佢打死」,當時更被打至哭叫求饒。惟嫖客不但未有理會,反而脫掉事主的下裳,並掏出自己陽具強迫事主為他口交五分鐘。

事主庭上述及此經過時痛哭,並描述「佢放嗰樣嘢入我個口」,控方要她講清楚「嗰樣嘢」是何物,為怕她尷尬更讓她寫在紙上。惟事主初時稱「諗唔到」和「性交嘅嘢」,最後才用「×」及「一條×」形容,外籍法官祁彥輝更表明,不介意事主用上粗俗字眼。

三漢施援制服被告

口交後,事主求饒:「放過我啦!」嫖客卻施以掌摑並強姦她。事主遭強姦時,認為自己「走唔甩」,遂取出安全套請求對方使用,但他一手把套掉到地下,之後更要事主轉身,示意要肛交;當時下身赤裸的事主趁機逃跑,向走廊的兩、三名男子求救,最終他們制服嫖客。由於事主昨未有戴眼鏡,未能在庭上辨認被告,但辯方表明不爭議被告的身份。

控方案情續指,警員接報到場,在被告的褲袋檢獲一張發給申請庇護人士的證件,以及屬事主的錢。事主被送往醫院檢驗,發現右臉頰擦傷,頭的右側和右手中指紅腫。

案件編號:HCCC 8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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