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宣傳品涉違基本法

【本報訊】參加本月廿八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的選舉單張因印有「自治」、「自決前途」、「香港有異於中國的歷史」等字眼,涉與《基本法》第一條有牴觸,選舉事務處拒絕為其免費投遞五十五萬份打算投寄給新界東選民的選舉郵件。

含「勇武抗爭」字眼遭拒寄

梁天琦批評處方政治干預選舉,要求處方道歉,並稱不排除就事件提出選舉呈請或司法覆核。而本民前會將部分選舉郵件在街頭派發。

涉參與旺角暴亂的梁天琦昨召開記者會,引述選舉事務處指其打算投寄的選舉郵件內容牴觸《基本法》,當中「勇武抗爭,以武犯禁」字眼更是「鼓吹武力以達到目的」,要求刪除字眼,否則拒絕投寄。

他批評選舉事務處踐踏候選人發表政見的權利,又認為其宣傳品字眼已比早前同樣被拒絕投遞的區議會選舉候選人中出羊子保守。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還有劉志成、黃成智、周浩鼎、梁思豪、方國珊及楊岳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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