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禁外資從事網絡出版

【本報訊】中國政府於剛過去周日公布《網絡出版管理規定》,嚴格禁止外國公司和在華合資單位從事「網絡出版服務」,並於下月十日起實施。有觀察人士指,中國不惜冒着外資撤資的風險實施這一禁令,顯示中國領導人對政局的擔憂。

下月十日實施 違者扣查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公布,下月十日開始實施《網絡出版管理規定》,新規定的第十條表明,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及外資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其中包括直接出版網上文字、圖片、地圖、遊戲、動漫和音視頻讀物,違者將予以查封和扣押。規定又指,從事網絡出版服務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而且相關服務器和儲存設備必須存放在中國境內。華盛頓智庫加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夏業良認為,中國有關做法是倒退,只會適得其反,並指中國不斷收緊言論的控制,以此削弱西方媒體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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