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色回收」撈亂裝 疑當垃圾運堆填

回收物資疑淪為垃圾,打擊市民環保決心!「三色回收」已推出近二十年,而早於一四年,全港已設置近萬六套回收箱,以鼓勵循環再造。惟有中環居民發現,清潔工將不同類別的回收物全混在垃圾袋中,質疑會被當作垃圾運往堆填區。評論員指出回收物處理費用高昂,外判商有機會違約以節省成本;區議員則直指事件已非首次發生,狠批食環署監察不力,令市民苦心付諸東流。

「講咗咁多年『藍廢紙、啡膠樽、黃鋁罐』,依家三色撈埋一齊變咗做彩色,變晒做垃圾,咁回收箱仲有咩意思!」李先生早前於早上九時左右行經堅道,適逢清潔工人正清理三色回收箱,目睹所有回收物資「無分彼此」,全被收納至兩個垃圾袋,質疑外判合約取決於價錢,令工作質素成疑,「食環可以拗話之後會再分番,但唔會咁費時失事呀?係唔係監平監賤判張約出去,搞到啲人做嘢咁求其?」

食署:違規可終止合約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可循環再造物料收集服務合約規定,承辦商須分開收集和處理回收物料,非塑膠類須送交廢物處理商,而塑膠類則需送交該署核准/指定的廢物處理商,而接獲轉介後亦曾派員現場調查,惟並無發現,但亦已提醒可循環再造物料收集服務承辦商及街道潔淨服務承辦商,需依約行事,倘有違規失責,有可能發警告或失責通知書並扣減服務月費,嚴重時可終止合約,表現紀錄亦會影響日後投標。

發言人解釋,可循環再造物料收集服務按政府採購和程序招標,並以政府中央投標委員會批准的「標準評分表」評審,當中技術及價格各佔總得分的三成及七成,技術得分中包括工作質素、工資水平、工人每日工時上限、表現紀錄,中標者一般取得最高總得分,以及需在技術評分中個別項目合格,過往亦有三成多的合約並非批予標價最低的投標者。

環評員:納稅人做水魚

「新合約貴好多,如果當晒做垃圾,納稅人就做咗水魚。」獨立環境政策評論員朱漢強指出,回收箱內因混有不可回收物而需篩選,處理成本高達約每公噸九千多元,新合約已訂明需妥善分類回收,承辦商或涉違約,從而減省開支。

中西區區議會食物環境衞生及工務委員會主席蕭嘉怡指出,過往曾接獲相關投訴而作觀察,期間曾兩度目睹事件,認為此舉令市民氣餒,不利推動回收,「呢區居民環保意識都唔錯,會特登洗乾淨啲膠樽,再拎去回收,依家回收箱變垃圾桶,嘥晒佢哋嘅心機!」

蕭又批評食環署監管乏善,導致環保措施成效存疑,「食環連每年收幾多回收物資返嚟都冇統計過,又點知啲嘢係咪去咗堆填區?」

記者︰呂耀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