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署續實施特別換牌安排

【本報訊】為免本月廿四日《財政預算案》發表日之前,出現市民一窩蜂湧往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為即將期滿和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辦理續期手續,運輸署今年繼續實施特別安排,合資格的牌照或執照持有人可在六月廿三日前,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及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運輸署強調,有關安排純粹是為了處理人龍問題而實施,與預算案的內容並無任何關係。

預算案前處理人龍

按特別安排,所有於本月廿四日或之前合資格換領的車輛牌照及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在六月廿三日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以及在進行換領時期滿不足三年的駕駛執照,均可在六月廿三日前,按現行收費為牌照續期四個月或十二個月及按現行收費換領執照。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這項特別安排有顯著成效。在過去數年,各牌照事務處在預算案發表前數天所需處理有關牌照或執照續期的申請,均維持在正常水平,並無出現不正常的人龍,市民亦對有關安排深表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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