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還要為暴徒找藉口嗎

見到旺角之亂有更多片段曝光,更能確定用上「暴徒」字眼稱呼示威人士是沒有錯的。對於小販被趕、警方涉打傳媒,甚至警員開槍等,我們都可以拿來再討論,但這些都不能成為放過暴徒的藉口。如果有人認為,那些用磚頭襲擊警員、用鐵棍毆打警員、恐嚇襲擊記者、放火鬧事的人是出於義憤,是純粹表達意見,不算暴力的話,對不起,我跟這些人沒有討論的空間,因為他們連判斷對錯的基本能力也欠奉,與他們溝通甚為困難。

我曾在本欄提過,我們都見過以往火紅年代,亦見過一些前輩對社會運動的激情。雖然他們會被批評,亦會受到指摘,但我們卻見到他們有清楚的「反殖」理念,明白他們的想法沒有半點個人利益,畢竟大家都在那個黑暗的年代被壓迫過,受過很多苦。然而,今天我實在看不到那些在街上擲磚頭、放火、打警察的所謂「本土」人士理念何在!將一個和平的社會變成充滿暴力和恐懼的地方,實際上是玷污了「本土」兩個字。

幾十年來,我們提倡勞工保護主義,捍衞本土工人權益;對於「本土」人士強調的小商販和墟市,我們亦一直支持。然而,今天的這班所謂的「本土派」借小販問題發難,完全是一個藉口。他們連「愛護香港」這一點也做不到,根本就沒有資格自稱為本土派,實際就是鼓吹港獨的違法暴徒。他們只是將個人利益置於香港整體利益之上的破壞者。在他們眼中,只要得到利益,任何人和事都可以犧牲。這種想法就如向全香港人宣戰,猶如要將香港人和平安穩的生活徹底粉碎。

有人認為,暴徒的所作所為會導致更兩極化的情況。但我希望這些破壞法治的行為,可以令香港人愈來愈清楚鬥爭之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