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晚至大年初二清晨,旺角發生騷亂,已瀕臨暴動邊緣。無論怎樣說,參與騷亂的人擾亂治安,動用暴力,法不可饒。激進也不能使用暴力。在中國傳統來說,勇武沒有武德,只有盲目和不知何來的仇恨,既不是武,也不是勇,不過是無賴的惡行。即使他們公開說甚麼本地化、民主公義,都是假的,只是無賴行為的藉口,底子下只為無端的發洩和破壞,沒有長大的壞孩子在任性妄為,諉過別人。正因如此,我們對待這樣的群體便不能看作是政治團體或政治異見者,他們的政治不是政治,也絕不是民主政制所能容納的行為、主張。
今天擲磚頭傷警、燒垃圾,若社會縱容,下一步會怎樣呢?從前年佔中開始,在政治團體與少數大學生推動下,勇武為尚,沒有理想,不懂政治的勇武與青年一輩中的爛仔文化結合起來,互為因果,我們只見到與黑社會分子衝擊社會的行為同一性質的發展。
社會要鼓勵容許多元化,但底線是非暴力,沒有仇恨因素。對這些假政治團體、青年群組的暴力化傾向,社會只能鎮壓,只能取締。犯罪者應公平治罪,不能縱容姑息,其中如有議會議員、政黨成員參與,除繩之以法外,社會還要對所屬政黨公開譴責,不容詭辯;對於在騷動中起鼓動作用的群組、網站,政府要嚴究;若大學生中有犯暴力罪,而非過往一般的政治集會罪,除法庭治罪外,大學還需逐出校門,以儆效尤。
社會要治病救人,首先治病,要到位的重藥,其後才能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