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期間,賭風仍遏之不盡!深水埗通往大坑東的散步徑長期有人佔用石枱聚賭,適逢新年,希望賺一筆橫財「過肥年」的賭客更有增無減,有市民不滿助長歪風,質疑當局打擊非法聚賭有欠成效,導致問題惡化。警方證實去年曾在上址破獲四宗非法聚賭活動,並拘捕十二名賭客。立法會議員認為當局除加強執法外,亦應研究將「賭枱」改建成康樂設施的可行性,以根治問題。
「日日都有人喺度賭錢,圍住成幾十人,咁耐以嚟都冇改善過,仲愈賭愈猖狂,究竟政府有冇諗過辦法去解決問題。」居於深水埗的劉太指出,太子警察遊樂會側一條通往大坑東的散步徑環境清幽,適合作休憩用途,惟該處的石枱椅長期被賭客佔用開「賭局」,令街坊無法使用有關設施。
劉太又指,上址為往返大坑東及深水埗的其中一個主要通道,且附近有多間學校,不少學生會途經上址,擔心賭風會對學生造成影響,「學生平時成日見到人賭錢,趁農曆新年假又學人賭錢就唔好啦。」劉太認為,上址聚賭問題持續已久,證明當局處理聚賭的手法欠缺成效,要求加強打擊。
記者於平日下午到場視察,發現散步徑內有三張石枱被佔用作賭博用途,每枱有三至四名賭客、十多名圍觀者,約近四十人,大多為長者。現場所見,枱面擺放有紙牌、現金、香煙及飲品,賭客一邊吸煙一邊用紙牌賭博,並即時以現金交易,每局二十元。
警方發言人表示,深水埗警區於二○一五年在上址破獲四宗非法聚賭活動,共有十二人因涉嫌在街頭聚賭被捕,各被法庭判處罰款二百至二千元不等。發言人強調,警方一直致力打擊區內的非法聚賭罪案,並會密切監察上述地點,如發現有違法行為,定必立即採取執法行動。發言人重申,任何人如在任何街道上非法賭博,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
「如果啲石枱長期畀人用嚟賭錢,倒不如研究拆咗佢,改造成其他長者設施,提供多啲活動畀長者仲實際。」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梁志祥認為,將散步徑內的石枱改建為長者設施,將有助杜絕聚賭情況,同時亦可增加康樂設施,建議有關部門諮詢附近居民意見,盡早研究其可行性。梁又要求警方加強巡查及執法,以打擊聚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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