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踏入丙申猴年,昨凌晨在新界鄉郊一如以往有人燃放煙花,其中上水及大埔夜空中恍如舉行「私人煙花匯演」,五光十色煙花射至高空,規模甚大,有執業大律師指此舉觸犯法列,奉勸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昨晨零時許,上水區有居民迎接新年來臨,發放大型煙花慶祝,璀璨煙花在夜空綻放,加上爆炸聲,引來居民舉頭觀賞。另外,有網民指於昨凌晨一時許,在大埔鳳園路一帶亦看見有煙花射至高處,在上載約二十秒片段,可見曾發射逾約卅發煙花。其他網民看見片段後,亦感煙花璀璨美麗,大讚「正呀」,但有網民感訝異,不禁問是否身處內地。
雖然警方無接到有關違法燃放煙花的報案,但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未領有許可證燃放煙花屬於違法,而根據《危險品條列》,非法藏有煙花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另外,昨晚七時許,讀者鄺先生亦於荃灣石圍角邨發現有人在公園燃放煙花,歷時約一分鐘,他指往年亦有人在公園放煙花,他認為亂放煙花會滋擾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