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銅紫荊」得主醉駕改判緩刑

【本報訊】現年七十五歲銅紫荊星章得主韋以安(Wade Ian Francis) ,於前年十二月九日在港島區酒後駕駛,先後撞到四架車,但他都沒有停車,幸未造成人命傷亡或嚴重損失。韋被捕時,揭發其體內酒精含量超出法定限制三倍以上。韋去年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和駕駛未領有牌照車輛兩罪,分別獲輕判罰款三萬元及三千元。控方早前以判刑過輕為由提出上訴,上訴庭昨裁定原審法官胡雅文犯錯,未有就危駕罪判以阻嚇刑罰,故裁定控方上訴得直,將韋的危駕罪由罰款改為判囚六個月,但准緩刑兩年。案件編號:CAAR 1/20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