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陳以誠子還押度歲 官屢致歉

有「兒歌醫生」之稱的醫學會副會長陳以誠,其擁有碩士學歷的兒子陳亦浚,雖有兩次偷拍前科,但去年八月仍第三度犯案,利用外形似充電器的攝錄機,安裝在相識六年的科技大學女研究生之宿舍房內,更偷拍到對方裸體片段。再惹官非的陳亦浚,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聽畢辯方求情後,表明擔心法庭判決影響他的前途,或會令他成為反社會人士,需慎重考慮,遂將案再押後至年初三始判刑;並對於要將他繼續收押在獄中度歲,一再感到抱歉。

原名陳翊進的被告陳亦浚(廿七歲),報稱環保工程師,已在英國取得工程學碩士,現在港正修讀另一碩士課程。○八年他因在港鐵站連環偷拍十四名女子裙底,判罰款二千元;一四年再干犯偷拍獲判感化,而本案事發時,被告尚餘三周便完該次感化令。

稱患多種病症 停藥致犯案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打算今年與拍拖七年的女友結婚,以及繼續完成其碩士課程。辯方又透露○八年時被告原獲一間海外知名大學取錄,但當時因被傳媒報道其案,最終取錄告吹。辯方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亞氏保加症、自閉症及重度抑鬱症,一直有求醫,但因藥物有冒汗等副作用,被告自行停藥,以致病情復發才犯案,而被告無意圖要發布偷拍的片段。

另外,辯方精神科醫生黃重光在報告確認他因患病才犯案,又透露被告跟父母關係良好,童年時已定期返教會等。辯方力陳,被告需要治療多於懲罰,冀法庭給予多一次機會,以緩刑處理。

練官表示,被告出身於大好家庭,成長環境優異,而任何判決都會影響被告餘生。他一方面不欲將被告收監,但另一方面又擔心法庭「放生」的可能是一名反社會或心理變態的人,故需慎重考慮判刑,並且特別向被告指:「對不起,我要將你還押多幾日!」

案情指,去年八月三日晚,被告藉詞將結他帶入廿五歲女事主的房間逗留一段時間,暗中在她床邊安裝攝錄機。事主雖在一小時後發現該機報警,警方到場再搜出另一攝錄機,兩機共攝錄四十段事主的片段,部分影到她裸體,被告事後被捕。

案件編號:KTCC 2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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