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公司昨於觀塘法院認罪,被判罰款二千元;裁判官囑咐指,雖然條例最高罰款只是一萬元,「對一間酒店嚟講唔算啲乜」,但聲譽才是最重要。
被告Consolidated Hotels Limited,昨由律師代表認罪,律師求情指被告屬初犯,而被告對於維持食物安全及進食環境,有嚴格的規定及系統,讓員工遵守。對於蒼蠅是如何出現在食物上,他們並不明白。裁判官隨即反問,是否想表達被告「無賣污糟嘅食物,不過環境污糟」;官又指,這樣說對被告並無好處,對食客而言是「唔開胃」及不健康。官更質疑被告「係咪無新措施防範環境昆蟲為患」,律師重申被告會改善食物及環境質素。
案件編號:KTS 214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