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包括賭王何鴻燊姪兒何猶倫在內六名人士,捲入澳門葡京酒店「沙圈」賣淫案,檢察官要求改控其中三名港人被告,包括第一被告何猶倫、姓倫和姓麥被告更重的罪名,因檢察官認為他們涉嫌誘使、引誘或誘導他人賣淫,每人觸犯近百項相同罪名。
一旦罪成,每項罪名判監至少一年,如刑期分期執行,意味各人至少被囚數十年。案中六名被告,分別是何猶倫(六十八歲,葡京酒店行政董事)、姓王內地女子(三十六歲,葡京副總理─特別市場客務關係)、姓倫港人(五十歲,葡京總經理)、姓麥港人(五十七歲,保安部經理)、姓喬內地女子(王女的助理)及姓潘男子(四十二歲司機)。
首四名被告原均被控一項創立並領導犯罪集團罪及九十項操縱賣淫罪,第五被告被控一項參加犯罪集團罪及九十項操縱賣淫罪,第六被告被控一項參加犯罪集團罪及三項操縱賣淫罪。
據較早前的控罪指出,至少自二○一三年七月開始,王女入職葡京酒店後,便與何、倫等人規範酒店的賣淫活動,創立及領導操縱賣淫集團。集團會與淫媒合作,由淫媒安排年輕女子來酒店面試,集團則提供賣淫場所,從中圖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