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闊太」涉車門傷人表證成

【本報訊】一名電單車外賣速遞員去年七月駕電單車駛至停滿車輛的尖沙咀山林道時,因趕時間而在一輛平治房車旁邊「攝車罅」駛過,期間房車上一名「闊太」被指突然打開乘客位的車門,因而撞上電單車,速遞員和「闊太」皆報稱受傷送院檢驗。事後該名女乘客被票控一項「開啟車門對他人造成傷害」罪,昨於屯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表證成立,她不自辯,案件押後二月十六日裁決。

辯方指外賣速遞員「亂攝車罅」

女被告何唐梓嫦,被票控於去年七月十七日在尖沙咀山林道開啟平治房車的車門,令男事主劉永樹受傷。劉供稱,事發當天駕電單車由松山道右轉山林道時,看見山林道兩旁停滿車輛,而涉事平治靠右停留,他遂「攝車罅」,在房車左邊駛過,惟房車上的被告突然打開左邊乘客車門,碰撞到電單車車尾箱,導致電單車失控前衝。劉稱被告打開車門時,曾向左望觀察路況,但仍繼續開門。辯方結案陳詞指,今次兩車碰撞全因事主「亂攝車罅」所致,他違反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在先,而且被告亦難以預料事主會突然從後出現車旁。

案件編號:KCS 3676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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