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警隊卅一年的休班男警長,於光顧火鍋店期間被指對一名兼職「啤酒妹」毛手毛腳,涉嫌摸腰掃背及用食指撩女方腋下,他被控兩項非禮罪名,昨在觀塘法院受審。辯方指,案發時被告的女友及同袍均在席上,被告不可能在眾目睽睽下非禮女事主,指事件純屬誤會。裁判官指女事主本人以至目擊案發的火鍋店女經理,對於警長的非禮手法均道出不同版本,基於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舉證,裁定被告無罪。
被告警長謝榮光,五十四歲,他被控去年七月十七日在太子道西一間火鍋店兩度非禮約二十歲的女事主X。他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控罪表證成立,但最終獲判罪名不成立。辯方透露,被告服務警隊卅一年來從未受過紀律處分,○九年升做警長,原定去年十二月退休。
X昨供稱,案發當晚八時許,她接待被告等六男一女,席上有人要求她開爐,她右手撐住枱邊,左手嘗試開爐但不成功,坐她右邊的被告伺機一手掃她背,由胸圍扣位置掃至腰間來回三下,另一手則摸她手,同枱另一男子讚她身材好。她感到驚慌遂縮開,之後用手機向亦是任職警員的男友(現時丈夫)發訊息投訴,並拍下被告該圍枱作記錄。
至近十時,被告再吩咐她「靚女過嚟同我斟酒」,她斟酒時,被告用右手食指穿過她的制服,在她腋下來回撩撥三下,她大叫「呀」,被告問她「使唔使咁大反應?」她語帶嚴肅回應「你唔好再掂我」,被告連說兩聲「sorry(對不起)」,她大力放低酒樽離開,再致電男友及啤酒公司經理投訴,二人均支持她報警。
辯方則指事件純屬誤會,被告若真的有掃背摸手,也是出於好心想叫X毋須開爐,改由店員代勞,被告並無猥褻意圖,而火鍋店女經理馮曉玲目睹被告舉手碰到X手臂近肩膊位置,但肯定無碰到X腋下。辯方又指,第二次事件可能是意外觸碰,X因早有防範之心,對被告任何動作均較敏感。不過,X不同意。辯方又指,案發時席上有被告的同袍及其現任女友,被告不可能當眾非禮X。辯方亦呈上兩名同袍為被告錄取的品格口供,二人均指被告重視家庭,與前妻育有一名十七歲女兒。
案件編號:KTCC 52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