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失魂解款員,遺槍KFC「宿一宵」。一名解款員前晚往荃灣一個商場的肯德基家鄉雞(KFC)解款,疑將一支內有四枚子彈的雷鳴登長槍放在經理房門口,離去時忘記取回,將槍留在店內。直至五小時後,解款員始發現自己雷鳴登不翼而飛,慌忙通知上司。公司派員通宵搜尋失槍不果,十一小時後報案求助。警方昨凌晨到KFC調查,檢走在店內的失槍作進一步調查,案件交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涉事解款員姓鄭(卅六歲),任職於衛安有限公司。前晚六時許,他在悅來坊商場地庫的KFC解款,期間疑將一支內有四枚子彈的雷鳴登放在經理房門口,事後卻未有帶走。據悉,職員發現長槍,相信解款員即將折返取回,故未有報警。
不過,鄭離去後繼續工作,直至十一時許,始驚覺其配備的雷鳴登不知所終,但已忘記遺留何處,於是通報上司。公司派員四出搜索失槍,惟因多間店舖已關門,故仍未找到失槍,於是於五時許報警。直至昨晨,警方聯絡上肯德基,到場檢走長槍調查。
解款員遺下長槍事件時有發生,於去年二月,一名解款員到石硤尾一部櫃員機執勤的時候,疑將火力強大的雷鳴登長槍豎擺在櫃員機旁邊之後離開,事隔一段時間才發覺返回取槍。
去年三月,有人在香港仔一間滙豐理財易中心的存款機旁,發現一支雷鳴登長槍,警方到場調查時,兩名解款員折返,證實早前將長槍遺下。
本港槍械受《火器及彈藥條例》規管,沒有遵從牌照所訂的任何條款或條件,即屬違法,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如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亦規定,保安人員如違反條例,其執業證或會被撤銷或暫時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