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受財色引誘 包庇掩護不法分子

【本報訊】警方現時在警區設特別職務隊(簡稱SDS)及在總區設有特別職務隊(簡稱RSDS),專責打擊各警區或總區的「黃、賭、毒」罪行。特別職務隊因出入的場所光怪陸離,既要「放蛇」,又要「溝針」(見線人)搜集情報,其實都工作如「踩鋼線」,極考驗探員的定力,例如放蛇掃黃面對美色引誘,一旦把持不住有違規行為,隨時令行動前功盡廢,自己亦前途盡毀;掃毒或會面對金錢誘惑,故警方規定警員駐守一個「環頭」特別職務隊不可超過六個月,亦有三層架構橫向縱向監察,查察和防止人員犯規,甚至自甘墮落為不法分子提供掩護或包庇。

SDS入選者須身家清白

因職務的關係,特職隊探員入選審查制度亦非常嚴格,入選者須已有一定年資,必須品格良好、身家清白、無負債,各人接受針對黃、賭、毒的偵緝訓練課程,包括了解最新毒品趨勢、處理及面對線人方法等,而警方亦設有專責部門,對特職隊人員的工作「隔渣」(審查),以防人員踩界或越軌。由於黃賭毒多涉黑幫,故警區重案,反黑同樣會插手,而總區特職隊、重案組和反黑組,以及更高層面的毒品調查科(簡稱NB)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亦會監察各幫會的黃賭毒活動,隨時會洞悉異樣,若有自己人為「搵着數」與不法分子「夾埋」,分分鐘會「穿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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