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航空公司停收燃油附加費

春節外遊旺季尚有大半個月便展開之際,傳來航空公司全面停收燃油附加費的外遊喜訊!鑑於航油價格近月大幅下調,民航處昨公布,航空公司由下月一日起,將不可就香港出發的航班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直至另行通知。至於已訂機票、準備於二月出發外遊的市民能否獲得有關退款,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停收附加費只適用於今年二月一日起發出的機票,已報團的市民可向旅行社查詢。

根據民航處今年一月份批准徵收的客運燃油附加費名單,七十一間獲批徵收費用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費(每程),由廿四元至一百零九元不等,收費按長、短程點而異。民航處昨公布,航空公司由下月一日起,將不可就香港出發的航班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直至另行通知。處方表示,鑑於航油價格近月已大幅下調,並處於穩定而合理的水平,而相應的客運燃油附加費已大幅降低,認為航空公司不應徵收。

已留位未出機票可退款

董耀中指,民航處條款列明,航空公司能否徵收燃油附加費是按發出機票當天計算,因此於本月已訂購機票的旅客,無法豁免收費。他又指,農曆新年機位緊張,有部分旅行社會預先向航空公司預留機位,待二月才為旅客「出票」,旅客有機會因此而獲豁免收費,他建議旅客向旅行社查詢。董又指,為免旅客與旅行社就調整有關徵費發生爭拗,旅議會提倡民航處取消燃油附加費機制,長遠以機票票價取代燃油附加費。

附加費雖取消,但未必能刺激旅行社生意。新華旅遊助理總經理蘇子揚認為,有關消息無疑對旅客是喜訊,惟燃油附加費近年已跌至很低水平,因此新措施未必能影響旅客旅遊意欲。

旅行社﹕無助刺激銷情

東瀛遊執行董事禤國全亦認為,取消附加費無助刺激銷情,但此舉方便了旅行社操作。縱橫遊表示,已報名二月或之後出發之旅客,由於旅行社仍未發出機票,故會透過電郵及短訊通知有關退款安排,旅客可在出發前或出發後三個月內到分行辦理退款。

國泰航空表示,今年一月的燃油附加費為廿四元(短程)及一百零九元(長程),較二○一四年二月近年高位的徵費減少接近九成。發言人表示,並無就下月一日起發出的機票申請客運燃油附加費,亦無計劃提出有關申請,停收燃油附加費,適用於下月一日起發出的機票,國泰會繼續密切監察油價走勢。

文/圖:靜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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