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廉署控兩仁愛堂前高層共11罪

【本報訊】兩名仁愛堂前男高層涉嫌盜竊仁愛堂六十多萬元款項,並涉作出欺詐、妨礙司法公正及管有虛假文書等行為,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卅九歲首被告梁民理,是仁愛堂有限公司(仁愛堂)前財務總監;卅六歲次被告陳家穎則是仁愛堂前內部核數師。梁被控四項詐騙、三項盜竊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陳則被控兩項盜竊及一項管有假文書。二人共涉十一項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五日轉往區域法院提訊,二人准三萬元保釋。

事發時梁及陳在仁愛堂任職,二人被控在一三年一至五月間盜去屬仁愛堂的十六萬二千元,梁另外盜取四十四萬二千多元。梁亦被指在一三年三至五月間,訛稱董事局已批准對仁愛堂名下銀行帳戶的授權銀行簽署人組合作出更改,及於一四年二月間向勞資審裁處,提交虛假的仁愛堂時任行政總裁盧德明簽署之超時工作津貼申請等文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陳涉於一四年五月管有上述假文件。

案件編號:ESCC 18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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