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司法覆核 去年259宗飆54%

【本報訊】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的數字去年有二百五十九宗,較前年的一百六十八宗大增五成四,暫有四十八宗獲批予許可,一百五十五宗有待法庭裁決。去年獲批予司法覆核許可的個案則有八十四宗,較前年的六十七宗增加兩成半。

民政事務局昨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吳亮星有關司法覆核數字的提問時指,一一至一五年司法機構共接獲八百七十三宗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個案,就申請許可被拒而再上訴的個案則有一百零九宗。律政司去年處理涉及司法覆核的案件的訟費淨支出及外判支出,分別為逾六百一十四萬元及二千八百九十四萬元。

對受司法覆核影響而涉及的其他公帑開支,當局指無相關數字,但指有個別政策局或部門曾就一些司法覆核案件所涉及的公帑開支計算,如運輸及房屋局曾向立法會表示,政府在港珠澳大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案件所涉的開支,約為一千零四十九萬元,另因受司法覆核案件影響,港珠澳大橋相關本地工程的動工日期亦比原定計劃延遲約一年,令工程費用增加約六十五億元。

申請法援500宗增88%

當局續稱,雖然政策或工程的延後對香港整體經濟的全面影響難以量化,但難免會損耗它們原定所帶來的效益,窒礙相關行業發展及機遇,對整個社會造成損失。另外,法律援助署去年接獲的法援申請為五百宗,批出法援證書則為一百零七宗,分別較一四年增加八成八及四成半。當局指任何人如認為有申請人或受助人就其案情或經濟狀況提供虛假資料,可向法援署提供詳情,若查明屬實,法援署會終止法援並把個案轉交警方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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