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關員假扮顧客,前年十月十七日先後到新蒲崗東頭邨的百佳超級市場「放蛇」,購買罐裝泰式香辣雜豆時,發現雜豆雖標明每罐特價十七元九角,惟付款時卻收取原價廿九元九角,每罐多收十二元。百佳和分店經理事後遭票控「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和「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作出售」等六罪,兩被告不認罪,經審訊後涉及百佳的一項控罪和經理的三項控罪,獲裁定表證不成立。百佳隨後承認餘下的兩項控罪,裁判官判刑指涉案金額對部分巿民並非小數目,判百佳罰款四千元。
裁判官判決時指,無證據顯示涉案經理賴偉麟(被告)的職責,也未能證明他是唯一經理,遂裁定被告部分控罪脫罪。百佳之後承認,涉及由海關所購雜豆的兩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貨品」控罪,求情時解釋,貨品減價後回復原價,但標價未有更改才觸犯法例。
案件編號:KCS 25264-2526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