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首有七名司機被檢控

【本報訊】警方昨日落案控告七名UBER(優步)司機,各人控罪包括「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在道路使用車輛」,是首次有UBER車司機遭檢控。他們將於下周五(二十二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去年搜兩個辦公室

西九龍總區人員於去年八月十一日展開代號「破繭」(CELLBREAKER)的行動,打擊非法出租汽車,安排警員「放蛇」扮乘客,並以UBER手機應用程式分別租用多輛私家車。當「放蛇」人員繳付車資時,隨即表露身份拘捕相關司機,是警方首次的同類拘捕行動。涉事司機當時駕駛的平治、寶馬等車輛亦遭扣查。

警方再搜查位於長沙灣及上環的兩個辦公室,拘捕多名職員。行動中,共有UBER七名司機及七名職員被捕,經進一步調查後,七名司機正式被檢控,至於七名職員,四人現階段獲無條件釋放,其餘三人正保釋候查,本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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