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房屋委員會,兩名被告依次是正大按揭服務有限公司(前稱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及李世章。原告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兩名被告將一些服務影射是房委會的服務,並要兩名被告交出或銷毀所有違反該禁制令之相關物品,及賠償予原告。
公屋業主曾受騙轉按
之前傳媒報道,有公屋業主投訴疑遭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冒認房署,指稱其單位涉及「不合法借貸」,倘要繼續居住須將單位轉按至另一「合法」公司,誘使業主簽訂一份「申請貸款委託協議」。惟業主事後發現「中招」受騙,即時中止按揭貸款,但仍被追討八萬元顧問費。
案件編號:HCA 1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