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反腐三板斧在手 監督一條線到底

中央辦公廳日前發布通知,中紀委設置四十七家派駐機構,實現對一百三十九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這是紀檢改革的關鍵一步。十八大後,習王團隊在重拳打虎的同時,不斷推進監督體制改革,重點包括紀檢、司法、審計三大板塊,方向高度一致,強化垂直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金字塔形權力機構,強化中央對監督權的控制。

運作改變 權威增加

中共擁有舉世無雙的龐大官僚集團,紀檢、監察、法院、檢察院、審計等機構一應俱全,但效率低下無所作為,冗官冗員尸位素餐,所謂監督流於形式,有時甚至連形式都沒有。究其原因,在於各級紀委、法檢兩院、審計機構都由地方黨政領導,人員、經費乃至一切房屋、車輛、辦公用品無不依附於黨政領導。而反過來讓他們去監督自己的「衣食父母」和頂頭上司,靠派生權力去監督原權力,結果毋庸蓍龜。如今,這幾套監督體制的運作開始改變。

紀檢系統,以兩個「全覆蓋」為代表。一是巡視全覆蓋。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八輪巡視,巡視了一百四十九家單位,實現對三十一個省區市、中管央企和中央金融機構全覆蓋。十八大前,巡視組雷聲大雨點小,只能算抽查,且人員、對象、任務固定,實際上只是紀檢組翻版,且效果更差。現在的巡視組人員都隨機組成,並將所有單位納入範圍,下台老虎一半以上都源自巡視發現的線索。

二是派駐全覆蓋。十八大前,中紀委只對五十二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其餘多是監督盲區。且這些派駐機構同樣依附於所派駐的機構。在紀檢改革中,中紀委強化了對派駐機構的監督,中紀委成立組織部,上收了人事權,紀檢派駐機構經費單列,從而強化了紀檢組的權威。

司法系統:省級法院、檢察院實現了對所轄法、檢單位人、財、物的統管,這意味着市、縣兩級的法院、檢察院都不再需仰本級黨政領導鼻息,而受上級法、檢機構直管。最高法、最高檢則盯緊省級司法部門。同時,最高法派駐巡迴法庭,直接受理重要案件,打破行政壁壘。最高檢則升格反貪總局,該局原本只有幾個處,如今則下設四個局,隊伍大有壯大,且擁有了對重大貪污賄賂案件的偵辦權、指揮權,強化了對地方各級反貪局的領導。

自我監督 缺陷未改

審計系統:首次進行大規模審計制度改革,賦予審計機關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四大方面實行全覆蓋監督的權力,且黨政同責、一體監督,黨委書記與行政首長都要接受審計。與法、檢系統一樣,審計改革強化上級對下級機關的領導,省以下審計機關人、財、物統一管理。

不難看出,紀檢、司法、審計改革路徑一致,都是將這些監督權力從地方黨政機構中剝離,而直屬中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審計署,擺脫地方干擾,提高相對獨立性,將這些權力上收,掌握在處於金字塔尖的最高領袖。軍隊改革亦然,此次軍改組建新的軍委紀委、軍委政法委和軍委審計署,都是從原有的四總部職能中剝離,直隸於軍委主席,軍委紀委向各機關、戰區派駐紀檢組,軍委審計署派駐審計局,軍委政法委統管軍事法院、檢察院,確保軍委主席對軍隊的掌控。

這種改革在既有體制內實現一定程度的權力制衡,對反腐廉政具約束作用,但缺陷也很明顯,即仍未擺脫黨內自我監督、左手扼制右手的固有思維,仍是權力體制內自上而下的監督,公眾只是旁觀者和有限度的參與者,監督的長效性仍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