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五歲男子涉嫌招攬債台高築的男倉務員,以對方名義租用元朗單位做製毒工場,他並涉嫌教對方把未加工的可卡因毒品,由「生嘢煮成熟嘢」販賣,因而被控串謀製毒和串謀販毒共兩罪,他不認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控方指,涉案倉務員因擔心家人安全,在兩人同被捕時,一度獨攬罪名,惟早前倉務員在高院承認販毒罪後,願意擔任污點證人頂證本案被告。
控方昨在開案陳詞指,被告林偉拳(廿五歲)和涉案倉務員鄧浩強於一四年四月十一日,離開涉案的元朗單位時被警員截查,在鄧身上搜出兩包毒品,再帶兩人回單位搜查,再搜出一些毒品和製毒用具,相信該單位是製毒工場。鄧當時向警聲稱是他一人所為,「唔關阿拳(被告)事」,被告也說自己不知情。警方當日檢獲共六百多克可卡因。
控方續指,鄧早於一三年十月認識被告,鄧當時因欠賭債三十萬元,被告遂招攬鄧替他辦事。之後被告教鄧如何將可卡因加工,他叫鄧煲水將可卡因由「生嘢煮成熟嘢」,並指每煮一公斤毒品會有一萬二千元報酬。他們事發期間製毒至凌晨,待毒品風乾後,於翌日分成廿四克做一包,然後二人往出貨被捕。鄧被捕時向警員聲稱曾與被告製毒十多次,鄧先後收取了十幾萬元報酬。
案件編號:HCCC 4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