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陸羽會計穿櫃桶監兩年

【本報訊】在中環陸羽茶室工作逾十二年的男會計主任,於一二年至一四年間利用其職權之便監守自盜,偷取卅七間供應商給予陸羽茶室買貨的現金回贈共一百廿六萬元,最終賭馬賭波輸清光。期間他為遮掩事件,把支票存入公司戶口,令帳目表面上顯示收支平衡,惟支票始終都被「彈票」。男會計於一四年四月主動向公司一名董事自爆「穿櫃桶底」,並向警方自首,昨於區院認罪判囚兩年。

輸光供應商現金回贈

四十五歲被告吳國海承認一項偷竊罪,求情時透露事後已被解僱,現於老人院做清潔工作,月入一萬元。法官判刑時斥責被告在陸羽茶室身居要職,獲僱主信任,他卻違反誠信,利用職權把現金回贈據為己有,而且他已輸光涉案款項,未能向僱主償還分毫。惟法官同時考慮被告「良心發現」,主動向公司交代事情始末,遂酌量減刑至判囚兩年。

案件編號:DCCC 99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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