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議局執委:售丁權與賣樓無異

【本報訊】丁屋發展商與十一名沙田原居民合謀瞞騙地政總署轉讓丁權牟利,早前被判串謀詐騙罪成。新界鄉議局當然執委林國昌昨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會循「套丁」合法化這個方向與政府商討,強調丁權背後理念是「自住」,但兩者不可掛鈎,又指出售丁權與賣樓無異,賺錢無可厚非。他又稱,現正籌錢為原居民上訴,形容此案「許勝不許敗」。

林國昌估計,當案件平息之後,鄉議局會與政府尋求一條出路,「研究如何在現有制度下完善一下,如何方便人們建屋」。他說,現時土地昂貴,很多居民有丁權但無地,以往是原居民之間的合作,其後則演變為跟發展商合作。他又認為,丁權用來興建自住居所或出售圖利,都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

對上訴絕對有信心

有關套丁案,他指已就案件上訴,目前籌得三百萬元,相信要籌得一千萬元並不困難。他又指,對上訴絕對有信心,因為原居民申請建屋前簽署的法定聲明,只要求原居民聲明自己是地皮的「唯一合法授權人」,而非「實益擁有人」,認為居民並無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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