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茅山術」村民涉狎女童

【本報訊】上水掃管埔村一名自稱懂得茅山術的六旬男村民,在同村一名十一歲女童放學歸家的時候,涉嫌在她的家門前從後隔着校服摸她的胸部及私處,並涉嫌在她面前隔褲自摸下體。女童事後向母親投訴,母親再向女童父親轉述事件後報警。涉案六旬老翁昨在粉嶺法院否認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非禮罪,案件排期於下月廿九日開審,被告要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盧玉崐(六十六歲),被控於今年十一月十日在上水智昌路掃管埔某號屋外,向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址非禮X。據了解,被告與X相識五年,被告在警誡下自稱懂得茅山術及神打,說自己在案發時不知自己「做緊乜」,亦無法控制自己。

案件編號:FLCC 58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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