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稚子尿含毒品 姊妹涉虐兒准保

【本報訊】兩名疑有吸毒習慣兼同住的姊妹花,在家中分別育有三歲和三個月大的兒子,社工於早前在她們兒子的尿液中驗出懷疑毒品,於是報警拘捕她們,並控告她們各一項虐兒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下月廿七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決定控罪是否合適,她們續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

兩名被告依次是妹妹林佩瑤(二十二歲)和姊姊林佩婷(二十九歲),兩人均報稱無業,並住在紅磡同一個單位。

妹妹被控於今年三月至六月期間,在該單位虐待一名三個月大的男嬰。姊姊被控於一二年三月至今年七月期間,在該單位虐待一名三歲大男童。

裁判官引述控方案情指,兩被告是兩姊妹,她們都有吸毒,並各育有一名兒子,即兩名事主,兩名事主早前被驗出尿液內含有毒品。控方再補充,三歲大的事主現時由保良局看管,另一名案發時三個月大的事主則由親友照顧,同時有社工跟進他們的情況。據了解,由於兩名被告有吸毒習慣,故社工一直跟進她們一家情況,社工揭發事件後報警。兩名被告在警誡下,聲稱她們估計為事主洗澡時,有毒品沾在事主的衣服上。

案件編號:KCCC 459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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