嫻話家常:落實標時之責在於政府

政府及資方之「合拍」程度,已經到了天衣無縫的地步!連日來,兩者都有意無意地製造輿論,企圖令外界認為勞方代表是欠缺體育精神、進出會議是玩泥沙以及輸打贏要。然而,任何抹黑面對着事實都是站不住腳的。勞工代表不怯於任何一方的舉動,是任何成功的勞工權益運動中,最重要的因素。

正如當年政府推出的「工資保障運動」,也可以在勞工界不支持之下推出來,但一個沒有勞工界支持的方案,落得的下場只會是一敗塗地。

勞工界站在本身的立場,六位勞方代表亦做了團結一致的決定,並向公眾清楚表達,我相信無論結果如何,大眾亦會明白責任何在!反而,當一個在全世界及內地都普遍實行的基本勞工權益,在香港實踐不到;當三百多萬打工仔女的怨氣,因長工時而愈來愈大,對政府的不滿愈來愈深;當一個曾白紙黑字作出的承諾達不到的時候……政府的壓力就會愈來愈大,要急的是政府才對!

今天政府怯於商界,又要爭取他們的支持而作出偏袒的決定,於是急得企圖以「合約工時」代替「標準工時」來找數。然而,合約工時跟標準工時是兩碼子的事,在強資本弱勞工的環境下,合約工時根本如同虛設。這種情況,就像政府及商界明明欠打工仔女港元,卻欲以沒價值的幣值來還錢,這是道理嗎?

挑戰勞工的底線,相信除了膽大,另一原因或許是腦袋小!勞工事務涉及的是三百萬人之福祉,能改變三百萬人對政府之態度。因此,說某某是「好打得」,不如說張建宗局長才是最打得,面對着不同勞工界團體的批評仍然可以置若罔聞!既然如此,勞工界一定不會接受扭曲的政策,打工仔女對政府的憤怒定會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