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五歲家庭主婦,於今年五月毀壞中環解放軍軍營的訪客出入口告示牌被捕,被控一項刑事毀壞及一項無許可證進入禁區兩罪。
案件昨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控方決定撤銷其所有控罪,改以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處理,另須賠償九百元予解放軍軍營及支付五百元堂費。
案情指,被告顧少芳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早上約十時,獨自在中環龍和道解放軍軍營的訪客入口處對開的禁區徘徊,期間將汽水、蠟燭、陶瓷及玻璃碎片等拋入軍營範圍內,又跳高打一塊膠牌,令膠牌出現三十厘米裂痕,被告最終被守衞截停及報警,過程更加被閉路電視拍下,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 38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