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明日之星 涉收下屬貸款

【本報訊】被視為海關明日之星的署理高級監督李漢華,繼牽涉入內地假結婚案後,再涉嫌未經許可收受一名女下屬的二十八萬元貸款,被控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該宗非法接受利益案昨在東區法院提堂。李暫時毋須答辯,准以一萬元保釋至下月十九日再訊,期間不准離開香港、須在報住的地址居住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涉28萬 押後訊

控罪指,被告李漢華(五十三歲),於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而從海關高級關員何燕珊收取一筆二十八萬元貸款。被告昨並無律師代表,裁判官特意提醒被告,本案案情相當嚴重,被告於下次提訊答辯時應先諮詢法律意見,被告表示明白。

李於一九八三年加入海關,九三年升任高級督察,○一年曾獲行政長官頒發長期服務獎章,同年任海關特遣隊行動組指揮官,偵破不少大案,當中以打擊盜版活動為主,至去年更獲署任版權及商標調查科高級監督一職,被視為有望更上一層樓獲晉升至助理關長。李於去年十一月被廉署拘捕時已遭停職。

案件編號:ESCC 424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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