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職員夥財仔 屈智障男30萬

【本報訊】健身公司以不良營銷手法強迫顧客購買服務愈趨猖獗,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透露,過去一年接獲九宗來自同一連鎖健身中心求助個案,涉款由七千元至三十萬元,其中一宗涉輕度智障人士個案,更懷疑有健身中心職員與財務中介公司合謀,教唆受害人借貸卅萬元購買服務,促請港府為預繳式消費設立七天的冷靜期,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帶往銀行申卡透支

廿多歲屬輕度智障及精神病患者的王先生(化名)是其中一名受害人,他月入僅一萬元卻被誘使借貸,購買逾三十萬元健身服務。王先生的家人指,他在二○一三年五月途經旺角時,被健身中心職員游說留下聯絡電話,職員其後不斷致電他到中心試玩,到埗後教練便推銷服務。

王先生雖表示無能力付費,但教練不讓他離去,竟帶他到銀行申請信用卡及申請銀行透支支付合約費。其後一年間,健身中心職員分別以教練離職需重簽新約、不買堂就違約等理由,嚇他簽下廿份合約,其中十份已知合約涉款廿一萬元。

王先生幾經辛苦償還了十多萬元,但仍欠債九萬三千元。今年九月有聲稱認識健身中心職員的財務中介公司致電他,安排他向兩間財務公司及兩間銀行借貸近三十萬元,當中約十萬元用作清還債務,餘下廿萬元卻被中介公司以託管為由扣起,並發單予王要求支付十七萬元服務費。

王先生的家人直至財務公司上門追債始知悉事件,由於尚有十份合約未知涉款金額,擔心債務更多,先後在十一月及上周五到警署報案,並向消委會及海關求助。

逼購其他服務始退款

另一名受害人為十八歲女學生陳小姐(化名),今年十一月途經旺角時被該連鎖健身中心職員帶到中心試玩,職員以查看其年齡為由要求出示身份證,並隨即扣起其身份證逼其簽約。經三小時游說後,事主被迫簽下一千四百元服務合約。

但以提款卡轉帳過程中,職員多次以其輸入密碼不對,要求重新輸入,結果重複過數達一萬八千元。陳雖然即時抗議,但職員指公司不設退款,更威逼他再簽二千四百元合約。當晚,她聯同親友再到健身中心交涉,職員建議其親友購買值六千元服務合約,換取萬二元退款,親友無奈同意,但卻遲遲未獲安排退款。

該連鎖健身中心就事件回應,強調事前毫不知情,上周初接獲王先生投訴後已積極作內部調查,並向事主及其家屬承諾盡快處理。至於另一名女學生的投訴,已與事主達成共識,並簽署和解協議。

消委會今年首十一個月接獲五百一十九宗有關健身業的投訴,當中近三百九十宗投訴涉及銷售手法,超過去年全年同類數字。

海關指,今年首十一個月共開立四宗涉嫌違反「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條文的調查個案,當中涉及銷售健身會籍,並指所有個案都會作出跟進。

鄧家彪指,有關個案涉有組織及高壓式詐騙,集中以缺乏社會經驗的年輕人為對象,且懂得避免留下證據,令事主難以舉證,冀政府考慮就預繳式消費設冷靜期,杜絕不良營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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