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於去年七月六日到維園任《城市論壇》嘉賓期間,疑不勝「保衛香港運動」女成員郭綺華的持續辱罵及騷擾,對郭的臉有手部動作。東區法院早前接納律政司的覆核申請,推翻原本的無罪裁決,改判梁普通襲擊罪成,罰款三千元。梁昨向高院提出上訴,透過律師辯稱當日是使用適當武力自衞,要求推翻定罪。惟法官指梁當日是「篤落事主塊面」,質疑其自衞的說法,並押後頒發書面判決,估計六至八個星期內會有結果。
法官昨指,郭當時確有挑釁行為,梁如只是用手格開郭,會算是使用合理武力,但梁當時卻是「篤落事主(郭)塊面」。法官因此疑梁當時已不算自衞,行為屬主動襲擊。
梁的律師聞言即表示,當梁為意到郭的時候,郭已相當接近梁,郭當時有衝前動作,梁在短時間內的本能反應是認為有逼切性要出手還擊,故梁當日並非使用過分武力。律政司卻反駁表示,郭當時僅衝前指罵梁,並非單純衝前有所動作,梁當日的行為不屬合理自衞。
案件編號:HCMA 53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