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痛斥 邪風妖氣害民禍港

香港過往曾先後有多個惡名昭彰的大賊冒起,當中包括賊王葉繼歡、「大富豪」張子強等,他們屢次高調犯下嚴重罪行,前者持械及手榴彈行劫,後者專綁架城中富豪,作惡多端,但惡行邪風終究敵不過正氣,一個又一個犯下大案的惡匪,最終均被繩之以法,不是被判死刑便是被判重囚收場,近日被揭涉及多宗罪行的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在正氣彰顯的法治下,挑戰法紀最終必慘敗收場。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表示,香港乃法治之都,任何人犯下罪行,只要證據確鑿,就難逃法律制裁。

學者指證據確鑿需負刑責

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上海仔涉嫌犯下嚴重罪行,案件仍在調查當中,但涉事人竟然高調開記者會,是不尊重香港這個法治社會的表現,亦令人感覺他開記者會,目的是要高調利用傳媒,向警方及社會各界施加壓力,以為可藉此令執法機關投鼠忌器,從而影響執法判斷。但陳相信,有關計謀不會得逞,因為過去許多高調犯案的匪徒,最後均要為罪行負上刑責,「香港係高水平社會,有嚴謹制度,如果你有做過,只要證據確鑿就唔會開脫到,唔係開記者會,就會影響到警方會否檢控的決定。」

議員指高調仍逃不過法網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不論過去或現在,任何人干犯罪案,即使如何嚴重的,犯案者如何高調,最終同樣逃不過法網,相信執法及司法部門會為社會把關,此亦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正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犯法,都會受到法律制裁,挑戰法紀最終必敗!」

葉繼歡 張子強同慘敗收場

曾經轟動全港,以步槍及手榴彈連環劫金行而聞名的賊王葉繼歡,他八四年行劫珠寶金行後被捕,但八九年成功越柙。於九十年代,他多次夥同悍匪在鬧市連環打劫金行,其中以觀塘物華街五間金行連環槍劫案最為轟動,葉手持步槍在街頭瘋狂掃射,與警方爆發槍戰後逃去,當年警方將他列為頭號通緝犯,並懸紅一百萬元通緝。直到九六年,葉與同黨潛逃回港時,被巡邏警員發現,葉下身中彈被捕,從此下半身不遂。於九九年,被判刑卅六年零三個月。

綽號「大富豪」的張子強,他先後綁架本港兩名富商,合共獲得十三億元贖款。直至九八年,張子強從內地偷運炸藥進港,企圖再次策劃「大茶飯」,但因行蹤敗露逃返內地廣州,後來被公安拘捕,同年被內地法院判處死刑,並於同年十二月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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