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病房用過期藥膏 學護「被退學」

【本報訊】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外科病房險將過期消毒藥膏塗在病人傷口,幸被護士學生發現,不致令病人受影響。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承認有病房職員將病房內過期的消毒軟膏交給學護作考試用途,又指病房會將某類較特別的過期物品於訓練時使用。香港護士協會主席李國麟認為,任何過期物品應盡快棄置:「唔明點解病房要用支過期消毒藥膏做訓練!」

院方承認事件 稱已即檢討運作

本報接獲投訴,指有東華學院的學護今年八月底在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8A外科病房實習,期間要為病人處理傷口,核對藥物期間發現病人床尾有一盒過期超過一年的消毒軟膏,遂通知護士導師更換。投訴人表示:「整個病房的護士都呆了」,有人更擔心之前是否已將過期藥物用於病人身上。

律敦治及鄧肇堅醫院承認,該病房曾有職員誤將一支訓練時使用的消毒軟膏,交給學護作考試用途。學護依程序使用前檢查軟膏時發現已過期,通知職員更換,結果並無用於病人身上。事後病房已即時檢討運作,確保運作及訓練用途的物品分開儲存。

東華學院:拒評論退學原因

李國麟表示,使用過期消毒軟膏不致嚴重影響病人的健康,但若過期太久,軟膏化學物變質,病人用後可能皮膚敏感。他又強調,病房內不容忍藥品存放混亂。

據悉,揭發事件的學護其後被「退學」,懷疑與事件有關。提供護士訓練課程的東華學院表示,不評論個別學生被退學的原因,但強調每位學生有兩次機會取得實習合格,並由不同導師帶教,當學生兩次實習均未能通過才會終止學籍,學生可提出上訴。被終止學籍的學生均與學習能力及專業操守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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