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港居住的印度裔男僱主,被指拖欠同鄉女傭接近一萬五千元薪金,因而違反《僱傭條例》而被勞工處發出五張傳票檢控。男僱主昨日在荃灣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明年五月十日開審。
協助女傭的工會到庭外請願,工會指出,類似本案事主一般需要留港向僱主提出申訴的外傭,欠缺支援,故促請政府提供協助,例如安排留港外傭暫住庇護宿舍,並且檢討現行勞工法例以保障外傭。
現年三十歲的被告Brar Haravtar Singh,被控沒在法定期限內,向女傭Rani Kaur(約五十多歲)支付由今年一月至五月的工資,共一萬四千七百多元。
職工盟屬下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的組織幹事鄧建華昨日在庭外透露,事主並非透過中介公司,而是直接由被告在印度的親友招聘。
事主是首次來港打工,今年五月她在工作地點附近街頭向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地盤工求助,對方將個案轉介工會。
據鄧稱,事主聲稱曾遭人涉嫌虐打,惟警方調查後最終無提出刑事起訴,事主早前已在勞資審裁處與被告達成和解並取回薪金,現靠非政府組織協助暫居香港,惟需自費申請延長簽證等候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TWS 17604-1760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