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鎅刀行劫非常嚴重
法官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尤其是曾使用鎅刀,可以想像到司機當時所受的驚嚇,而且是在三日內連犯兩案,故此重判二人,各入獄六年三個月。
任運輸工人的十九歲被告陳展浩,以及無業的廿五歲被告李啟聰,同被控於去年七月一日及三日,先後在荃灣上角山路及藍地西坑尾村路行劫兩名的士司機共二千四百元及兩部手機,兩名司機在事件中均無受傷。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均有毒癮,亦有與毒品相關的案底,均曾在戒毒所服刑。陳已婚,育有一名約一歲女兒;李則與前女友育有一名兩歲大兒子。其中李的代表律師透露,本案涉及打劫的士司機,但諷刺地李的父親亦是的士司機。
案件編號:HCCC 88,8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