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倡政府完善閒置地法規

【本報訊】澳門十六幅土地不被宣告批給失效,引發社會爭議,澳門廉政公署昨日公布調查報告,指事件中並未發現行政當局的決定違反現行法律,但認為行政當局在處理閒置土地問題過程中,尤其是不宣告十六幅土地批給失效的決定,資訊發布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從而引發社會各種猜測。

廉署同時批評工務部門在土地管理工作上存在不主動、不系統、不科學問題,建議行政當局須盡快宣告廿五年期限已經屆滿的批地失效,同時在具備條件時,檢討處理閒置土地的法律制度。

行政當局在二○一二年決定不宣告批給失效時,所有十六幅土地的臨時批給期均未屆滿,但之後陸續有三幅土地的二十五年臨時批給到期,行政當局卻並未及時處理。

應明確宣布批給失效標準

廉署又指出,引發爭議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行政當局無充分說明決定延長土地利用期的原因和理據,建議完善處理閒置土地的法律制度,包括明確可歸責承批人及宣告批給失效的標準,同時又建議檢討延誤利用土地的罰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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