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艙竊案飆四成 外遊留神

聖誕佳節,不少港人外遊歡度假期,但機場人來人往容易吸引不法分子「搵食」,令人防不勝防。警方數字顯示,單是今年首十個月已錄得六十七宗機艙盜竊案,較去年全年的四十八宗還要多,升幅近四成。警方指犯案者多為包括內地人在內的亞洲人士,專門在機艙裏趁其他乘客睡着或不為意時盜取財物。

機場警區統計今年首十個月共錄得八百四十八宗案件,損失金額達四百八十三萬元,主要涉及機艙盜竊、行李盜竊、機場店舖盜竊和攜帶電槍或違禁武器案件。當中以「機艙老鼠」的機艙盜竊案和機場店舖盜竊案最受關注。

機場警區總督察(刑事)葉春榮表示,犯案者集中於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五十二歲的經常外遊人士,該類「機艙老鼠」大多出沒於來往東南亞或中東等中短途航班,趁機艙派餐前後、乘客調暗燈光熟睡或上洗手間的空檔時間下手。他指,「機艙老鼠」犯案者手法多變,曾出現集團式行動,「他們裝作不認識,其中一人行事(盜竊),然後將財物交予另一人接贓」,但近來「獨行俠」犯罪增加。他又指,由於航機上沒有閉路電視,若缺乏有力證供和證人,警方往往難以起訴。

雖然「機艙老鼠」難捉,但近期便有三十四宗相關案件成功破案,破案率逾五成,二十三人成功被控方判囚。葉春榮指,逾半破案案件均依賴機艙服務員和旅客情報而成功破案,但部分案件因事主或證人急於轉機,又或檢控後不願回港當證人,令檢控程序未竟全功。此外,機場店舖盜竊案件今年首十個月亦有一百四十四宗,較去年全年一百三十四宗多出十宗。

不知違法 旅客帶武器被捕

至於攜帶電槍或違禁武器方面,機場警區今年頭十個月錄得二百九十八宗有關案件,葉榮春指被捕人士絕大部分為外籍旅客,他們在轉機或抵港後被揭發藏有違禁武器,有關旅客誤以為有關武器可作為禮物贈送,大多在不知情下犯法。

記者林嘉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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