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古蹟碉堡 官民拗業權

革命碉堡古蹟爆業權糾紛。元朗下白泥碉堡屬孫中山在香港的革命基地,近年該古蹟地位更三級跳成為法定古蹟,一躍龍門卻引發業權糾紛。革命後人趙氏一直管理碉堡,惟最近地政總署因要修葺碉堡,以碉堡乃寮屋為由發出搬遷令,勒令後人要在一個月限期內(明年一月六日前)搬走。署方為免有人破壞碉堡,派員全天候監視。碉堡的爭拗自成為法定古蹟後未有停止,後人因與政府談判賠償不果,未有交還碉堡,更恐政府接管後會以活化為名轉交財團牟利。下白泥村代表表示,後人願意就交還碉堡一事洽談,只望當局可尊重先烈對革命的貢獻,並讓後人參與日後古蹟發展。

「依家碉堡隔籬有架剷泥車喺度,如果政府夾硬收番,後人會將碉堡摧毀,同歸於盡!」一個近日流傳於元朗下白泥碉堡的傳言,令該處的氣氛轉趨緊張。記者實地視察,發現碉堡大路入口被重門深鎖,遊人只能繞過士多旁的小路內進;而傳言中的剷泥車仍擺放在碉堡旁,惟無人開動,亦無工程展開。不過,上址卻有政府派出的保安員廿四小時駐守碉堡,遊人進出及拍照均會被保安員「人盯人」看管。

位處下百泥 1910興建

下白泥碉堡早於一九一○年興建,過往曾被當為普通寮屋,惟四年前正值辛亥革命百周年,本港掀起革命熱潮,該碉堡的評級也在一○年及一一年,先後被評為一級歷史建築及法定古蹟,地位漸受重視。

然而,碉堡榮升古蹟後卻引發業權爭拗。自一一年成為法定古蹟後,政府指該碉堡是官地上的寮屋,應屬政府擁有,後人並無相關權益,多次發信要求守護碉堡的革命後人趙氏遷出。近日當局更發出搬遷令要求他們在明年一月六日限期前搬走、清走屋內物件,並要拆除碉堡旁寮屋,以便當局修葺碉堡並對外開放。

求屋換屋賠償 四年不果

「你話係寮屋咪當寮屋拆咗佢囉!做咗古蹟之後就話我哋霸住間屋,仲當我哋係賊咁趕我哋走。我哋好擔心政府收咗,又會好似其他古蹟咁交畀財團賺錢。」革命後人趙炳賢聲稱,他們三代一直居住在碉堡,隨後早年因擔心碉堡的結構安全,雖然已經沒有在內居住,但評級前一直保養碉堡。當年古蹟辦欲將碉堡列為法定古蹟時,曾稱會跟進賠償問題,因此他們同意交出碉堡讓政府妥善保育及修葺。

不過,當列為法定古蹟後,趙提出以屋換屋方式作賠償安排,但爭取四年不果。趙指早在未有寮屋法例前,其祖父及父親已在碉堡內居住,他們有文件及相片為證,認為當局以後設的法例套用在他們身上,以及不作賠償,做法並不合情合理。現時其住在碉堡附近的胞兄趙炳根更稱,近三個月當局派出保安員廿四小時看守碉堡,並疑似監視他們,「兩個鐘影我哋一次相,究竟我哋做錯乜嘢?」趙慨嘆:「我阿爺(革命分子趙錦華)跟革命軍打仗去咗冇返嚟,阿爸再三叮囑叫我哋好好保護碉堡,咁多年唔係我哋維修一早冧咗,我哋點會破壞佢。」

後人盼獲准許參與保育

一直跟進事件的下白泥村村代表鄭偉君指,拆碉堡只是後人不忿被官員冒犯的賭氣之詞,趙並無意破壞碉堡。他稱,後人願意就交還碉堡一事洽談,僅希望當局能從善如流,將趙錦華的革命貢獻列入碉堡史迹內,並承諾日後讓後人參與古蹟保育,以維護革命先人及後人對古蹟的貢獻及權益。

港大建築文物保護課程主任李浩然稱,政府接管在法例上屬官地的建築物甚至古蹟無可厚非,為免有人趁機霸佔古蹟,若後人有確實連續居住的證據,應經程序向政府遞交文件證明,或經法律程序逆權侵佔追討。香港地產行政師學會副會長余少洋說,現時涉及寮屋業權的爭議個案甚多,寮屋登記後將屬政府所有,居民只有限度暫准居住,居住人無任何法律上擁有權,以換取特惠上樓政策或補償,因此可能會喪失他日逆權侵佔權益。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碉堡受雨水滲漏出現大面積破損,政府必須盡快收回進行必要復修加固。地政總署曾多次到訪並發信給佔用人,但對方拒絕合作及提供資料,遂決定收回行動於明年一月六日進行。根據一九八四至八五年寮屋登記紀錄,其中一名佔用人曾簽署確認為碉堡的寮屋居民。

圖:朱偉坤、黃家豪 

文:李子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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