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周凱亮承繼遺產資格 內庭審結待判詞

【本報訊】轟動全城的大角咀夫婦被幼子周凱亮殺害及肢解案,被告周凱亮今年三月被裁定兩項謀殺罪成,法庭依例判他終身監禁,此案其後亦引發《蘋果日報》及已停刊的《爽報》被法庭判處藐視法庭罪成。不過,周凱亮案引發的餘波未了,周的兄長周凱膺早前入稟高院,罕有地引用《普通法》中的「喪失權利規則」,要求撤銷周凱亮繼承父母遺產的資格,並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要求由周凱膺成為父母的遺囑執行人。案件昨於高院內庭聆訊,周凱膺的律師散庭後指案件已完結,法官已頒令,但拒絕透露命令內容。

兄弟均無到庭應訊

在囚的周凱亮昨並無到庭或派律師代表應訊,周凱膺亦無到庭,只派出律師代表到庭應訊。內庭聆訊歷時約一小時,周凱膺的律師散庭後稱,本案毋須再開庭,法官稍後會頒下判詞作解釋。律師亦拒絕披露法官命令的內容,亦拒絕透露周凱亮是否同意兄長的申請。

周凱亮被控於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謀殺父親周榮基(六十五歲)及母親蕭月兒(六十二歲)。控方曾指,周凱亮曾查閱父母銀行戶口帳戶及所持股票等,若無揭發父母遭殺害,其兄亦身故的話,周凱亮便可承繼家中所有財產,認為周的其中一個殺人動機是覬覦父母財產。據悉,死者夫婦資產包括約五十萬元現金及三個物業,即全家居住的西營盤單位、另在天水圍及深圳各有一個物業。

案件編號:HCMP 26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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