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醫保 擬行業協議代立法

【本報訊】自願醫保立法進度落後,食物及衞生局昨表明法例草案複雜,難於本立法年度完成相關立法工作,初步與保險業界達成共識,採用行業協議推行。在當局建議的十二項基本保單要求中,除了「保單自由行」及「必須承保」外,可先實施其餘十項毋須立法亦可推行的基本保單要求,但要研究有否違反競爭法,如無意外最快明年可推行。

需向競委會查詢免違法

立法會昨討論自願醫保計劃最新進展,多名議員關注落實時間表。食衞局常任秘書長袁銘輝承認,本立法年度難以完成相關立法工作,將以行業協議取代立法,在十二項基本保單要求,「保單自由行」及「必須承保」因涉及設立高風險池,公帑運用的問題複雜,暫不處理。其餘十項已與保險業界達成共識,可用行業協議形式實施。

袁提及競爭法開始落實,不容許制訂行業協議,未來數周將與保險業界跟進細節,及向競委會查詢,若順利可於一年內實施。他聲稱,若以立法形式推行,「可能要遲一年半載」。當局明年初再向立法會交代進展。

稱加快步伐 或明年推行

據悉,透過業界自律模式推行自願醫保部分要求,可加快推行步伐,但當中涉及協議條款,擔心造成影響競爭的效果,當局需要諮詢法律意見,如無意外最快明年推行,以立法形式則要延至一七年。當局會觀察行業協議實施一、兩年後情況,才考慮會否提供稅務優惠,因涉及稅務條例,需清楚界定醫保產品始可訂定受惠對象。

議員陳健波指出,競爭法有豁免條款,例如對社會有公眾利益或有助經濟,相信阻力並不大。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